1.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1.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在提出复核申请时,
2.当事人需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原事故处理存在错误。
3.复核申请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事故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因此,提出的证据应当充分、有力。
1.除了提出复核申请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或损害赔偿问题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并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来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信访程序获得救济。但需要注意的是,信访程序应当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能启动。
信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但信访程序可能存在成本高、效率低、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机会小的问题。
3.对于不服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提出复核申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信访程序来寻求救济。
总之,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当事人都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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