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接警后,交警会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绘制现场图、拍照、提取痕迹物证等。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根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提醒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所需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不同情况下可能的处理时间:
1.无需检验、鉴定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从勘查现场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应超过10个工作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时,检验、鉴定通常应在20天内完成,但必要时可以申请延期,最多可延长1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在收到结论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4.安全原则,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