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预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或办理备案手续后,需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2.受理:国土资源部门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则予以受理。
3.勘测定界:如果责任单位为勘测定界机构,那么他们需要勘测定界项目的占地情况。
4.审查:国土资源部门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等,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
5.出具预审意见:有权通过建设项目预审的国土资源部门会对建设项目用地出具预审意见书,并送交建设项目用地单位。
本站提醒您,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经批准的国家、省有关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供地政策;
3.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合理,包括是否确需占用农用地、可否调整占用非农用地等;
4.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投资强度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设用地指标体系、有关设计规范和省政府54号文件);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确需突破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需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用地预审。
5.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或资金安排落实方案是否可行,所需资金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计列入投资概预算中并有保障;
6.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可否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