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撞了谁的责任大,应以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自行车横穿马路与轿车相撞,其事故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如果自行车属于正常行驶的,由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提醒您,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的机关为作出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1.行为责任原则,如当事人对某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为其对应的行为所致,而未实施行为的当事人则无需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再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车辆或者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进行有序通行。
4.安全原则,一般包含合理的避让原则和合理的操作原则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