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是:
1.招标人仅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投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至2%计算。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投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3%至5%计算。
3.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分包专业工程结算造价(不含设备费)及原投标费率进行调整。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决定。
本站提醒,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和方式来决定。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报价方法:
1.基于合同价款比例:通常占总合同价款的5%到10%,具体比例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
2.基于工程量计量:可以通过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或变更单来确定服务的费用。
3.基于工程进度计算: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服务费。
4.基于实际成本计算:这可能包括人工、材料、设备和管理费用等,这些成本的费率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
总承包服务费的承担方通常是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进行支付。具体来说:
1.总承包服务费一般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如果双方有特别的约定,费用可能由承包人承担。
2.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总承包单位与发包人存在合同关系,因此总承包服务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3.在实际操作中,总承包服务费的支付方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