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对人身健康造成重大伤害的损伤。
2.这些伤害的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医学上的伤情鉴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一般来说,如果交通事故导致的损伤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认定为重伤。
1.在车祸赔偿中,医疗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的。
2.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3.对于后续治疗费,如果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是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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