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我们常常会听到“逃逸”这个词。但并不是所有不在现场的情况都算作逃逸。
1.我们需要明确逃逸的定义。逃逸是指驾驶员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了逃避责任而离开现场的行为。
这里,“明知”是关键,它涉及到驾驶员是否故意的问题,是决定驾驶员应否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
2.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对于逃逸的认定与刑事责任有所不同。民事是非严格责任,允许推定,除了故意之外,还允许是过失。
也就是说,如果驾驶员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这就构成了过失。
以下两种情形不应认定为逃逸:
1.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已通过电话等方式报警,由于惧怕被害人亲属殴打而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不应按交通肇事后逃逸来处理。
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害人亲属对自己造**身伤害,而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在了解交通事故逃逸的相关法律解释后,你是否对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逃逸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上继续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