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考生如何参加高考体检?
答: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高考体检,未参检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体检工作由指定的高考体检医院承担,一般安排在3—4月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考生可咨询报名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体检费(60元/人)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代收。
51.考生对高考体检结果有异议该如何申请复检?
答:对高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当地教育考试中心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须到当地教育考试中心申请终检。没有按当地教育考试中心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五个项目不在终检医院安排终检,对于这五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按复检申请流程申请复检,以复检结论作为相应项目的最终体检结果。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经批准终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江西省人民医院终检。终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诚信考试
52.为什么要求诚信报名考试?
答:诚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诚信考试是每名考生应该严格遵守的准则和应尽的义务,关系到考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关系到校风、学风和社会风气。广大考生须诚信考试,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恪守诚信并签署报名、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试作弊将导致高考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等,通过QQ、微信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传播试题及答案,均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3.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7日 | 语文(9:00—11:30) | 数学(15:00—17:00) |
6月8日 | 物理/历史(9:00—10:15) | 外语(含听力)(15:00—17:00) |
6月9日 | 化学(8:30—9:45)地理(11:00—12:15) | 思想政治(14:30—15:45)生物学(17:00—18:15) |
答: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注: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选考科目时间安排与第三批、第四批改革省市同科目考试时间一致。
54.考生可以自带哪些文具参加考试?
答:考生自备考试文具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根据网上评卷对答题的要求,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经监考员检查允许后可带透明塑料瓶装的饮用水(考生由此弄湿答题卡等意外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和透明(玻璃或塑料)小瓶装的风油精或小湿巾。
55.网上评卷对考生答题有何要求?
答:网上评卷要求考生的答卷扫描后须得到完整清晰的图像,考生在考试答题时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准考证、试卷及答题卡上的考生注意事项;
(2)答题前在试卷及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地书写本人的准考证号、姓名;
(3)答题前认真核对监考员分发的准考证号条形码标签,发现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映,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平整地粘贴条形码标签,并保持条形码标签的整洁;
(4)根据试题要求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规定区域内答题,并注意非选择题的书写内容不要超出该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否则答案无效;
(5)不得在答题卡四周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上及周围作任何标记,并注意保持其整洁;
(6)选择题填涂及非选择题的作图必须用2B铅笔,选择题填涂时应涂实,非选择题作图时不宜过轻、过细,非选择题作图经检查无误后,要用0.5mm黑色签字笔再描一遍,以便扫描时图像清晰;
(7)非选择题书写时应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字迹要工整,字距、行距不宜过密,禁止使用红色笔、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8)若需要修改选择题答题内容,应将原填涂的区域轻轻擦净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弄破答题卡;
(9)若需要修改非选择题答题内容,可将原答题内容划去,然后在该题规定答题区域的空白处书写新的内容,或者将原答题内容轻轻擦净后再重新书写,注意不要超出该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边框。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10)要保持答题卡的平整、整洁,不能折叠或弄破。
56.考试中考生的哪些行为属于违纪?
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57.考生的违纪行为将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考生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58.考试中考生的哪些行为属于作弊?
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59.考生的作弊行为将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考生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60.考试中哪些作弊行为属于违法?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2)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3)抄袭他人答案的;
(4)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5)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第八十条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组织作弊的;
(2)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3)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4)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5)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之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八、志愿填报
61.新高考志愿如何设置?
答:新高考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设置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院校专业组”的选科要求才能有效填报。
62.普通类(历史、物理科目组)志愿如何设置?
答:(1)提前本科批次。设军事类单志愿、军事类平行志愿、非军事类单志愿和定向招生平行志愿4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栏分别设45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军事类单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其余志愿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栏设20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2)本科批次。设特殊选拔单志愿和平行志愿2个志愿栏,特殊选拔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特殊选拔单志愿栏仅限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平行志愿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计划仅限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
特殊选拔单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安排2次征集志愿,每次设20个“院校专业组”。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和平行志愿2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定向培养军士生志愿填在平行志愿栏,其他院校专业填在单志愿栏。
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栏设20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4)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每次设20个“院校专业组”。
63.艺术类志愿如何设置?
答:(1)提前本科批次。设单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不安排征集志愿。
(2)本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每次设20个“院校专业组”。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安排1次征集,设1个“院校专业组”。
(4)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每次设20个“院校专业组”。
64.体育类志愿如何设置?
答:(1)本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每次设20个“院校专业组”。
(2)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每次设20个“院校专业组”。
65.考生有哪些途径了解高考志愿填报信息?
答:一是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首页“高考综合改革专栏”“在赣招生普通高校本专科选考科目要求查询”“公示公告”等栏目查阅各类招生政策、信息;二是通过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杂志及其《计划增刊》,了解每个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了解每个批次、每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了解录取特殊要求、学校地址、学费标准等信息;三是通过各高校招生官网,阅读招生章程有关录取规则,了解学校发展历史、办学特色、学科水平以及近年各专业在江西录取分数线,以及有关专业对身体条件(如色盲色弱、身高等)、外语语种、单科成绩、性别等要求,尽量避开受限专业。
66.填报志愿前应该作哪些准备?
答:一要做好职业规划。选择喜欢的专业最适合自己的专业至关重要;二要了解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则。重点要了解平行志愿的排序投档规则和高校专业录取规则等,优选目标志愿,做到心中有数,而不是盲目填报志愿;三要进行模拟填报。根据我省志愿设置情况,准备好高考志愿填报草表。
特别提醒:每年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少数考生出现操作失误、丢失密码等问题,考生须沉着慎重,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67.填报志愿时,考生选考科目如何对应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答: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先了解拟报考高校的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等条件,再填报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招生专业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分为四类:
第一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但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安排在物理类则只有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能报考;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安排在历史类则只有首选科目为历史类的考生才能报考。
第二类: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但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安排在物理类则只有首选科目为物理且再选科目有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安排在历史类则只有首选科目为历史类且再选科目有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
第四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的考生方可报考。
考生可报考的专业以普通高校当年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为准。
68.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的志愿填报将做哪些指导?
答:2024年,将继续举办“高考直通车”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措并举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线上,举办志愿填报指导网络直播,安排有关政策专家以网络直播的方式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制作志愿填报指导动画视频,以动画视频的方式指导考生填报志愿;邀请在赣招生高校举办“志愿填报网上咨询会”,为考生提供网上咨询服务;开发“2024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增设近年在赣招生高校各专业录取分数和排名数据查询功能,方便广大考生、家长查询。线下,选派政策专家、邀请在赣招生高校代表深入全省11个设区市部分高中学校,面对面指导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
九、招生录取
69.新高考录取方式有何变化?
答:从2024年起,普通高校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录取。其中,高校将按照选考历史、选考物理两个组合分本、专科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采取一所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70.什么是“院校专业组”模式?
答:我省新高考录取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设置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院校专业组”是将一所院校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若干个专业合成一个组,每个组内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一所院校可设置多个“院校专业组”,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须相同,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投档录取,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
如A大学一共有若干个招生专业,其中要求选考物理的专业有“建筑学”“城市规划”等14个专业,则将这14个专业设置为一个专业组,命名为A大学专业组1;要求选考“物理” “化学”的专业有“康复治疗学”等11个专业,则将这11个专业设置为另一个专业组,命名为A大学专业组2。考生填报该院校志愿时,须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选择对应的专业组。若甲考生选考了物理,但没有选考化学,则仅能填报专业组1;若乙考生选考了物理和化学,则专业组1和专业组2均可填报。
71.“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有何优势?
答:一是能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考生根据本人选考科目填报相应的专业组志愿,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招生院校从原来文科、理科两个代码变成多个代码。考生按专业组投档后,符合条件的,可在该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提升了考生的兴趣志向和就读专业的契合度。
二是符合高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以及学校自身办学的需要,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高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使学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进校后人才培养和学校自身发展。
三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促使高中学校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72.新高考录取设置哪些批次?
答:我省新高考录取设置批次如下:
(1)普通类(历史、物理科目组)。普通类设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录取批次。
(2)艺术类。艺术类设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录取批次。
(3)体育类。体育类分别设本科、高职(专科)2个录取批次。
73.新高考为什么要合并一本、二本批次?
答:《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一本、二本批次为本科批次,体现了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有利于淡化评价高校以一本二本论高低的认知误区,有利于高校专注发展特色专业,提升自己的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也利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
74.高校招生计划是怎样编制的?
答:高校招生按照普通类(分历史科目组和物理科目组)、艺术类、体育类3个大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和划定分数线,统一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区分历史、物理科目组进行编制计划和划线录取。
各批次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方向等。
75.高校普通类(历史、物理科目组)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答:招生高校须按照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公布本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编制招生计划时,按照“历史科目组”和“物理科目组”两类分本、专科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按“历史科目组”,也可按“物理科目组”招生,也须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76.普通类(历史、物理科目组)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答: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和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作为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线。
77.普通类(历史、物理科目组)投档有何规则?
答:各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投档时,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1的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平行志愿不进行后续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提前本科批非军事类单志愿和提前高职(专科)单志愿投档时,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1的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提前本科批非军事类单志愿和提前高职(专科)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仍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投档时,对线上生源不足的可以按照政策规定进行降分投档。
78.普通类(历史、物理科目组)投档时,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有何规则?
答: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单志愿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投出,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79.高校艺术类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答:招生高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在赣招生计划。除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区分历史、物理科目组,综合考虑科类、省统考与校考等因素,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分类编制。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若有选科要求或对于考试主科(如器乐主项、声乐主项等)、培养方向(如唱法、器种、舞种等)有要求的专业,原则上应单设“院校专业组”。
80.艺术类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答:(1)省统考专业。不分首选科目,播音与主持类相关专业的本科、高职(专科)文化控制线原则上须分别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科类相关专业的本科、高职(专科)文化控制线,分别按我省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70%划定。
(2)校考专业。通过校考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鼓励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并取得校考高校文化成绩破格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依据招生高校相关破格录取办法和规定程序确定。
81.艺术类录取专业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答:(1)省统考专业。省统考本科专业控制线待高考文化成绩发布后,依据相关科类招生计划、文化上线考生专业成绩等综合划定。
高职(专科)层次专业控制线(亦作为校考专业资格线)定为:书法类、美术与设计类:180分;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150分;舞蹈类、表(导)演类:135分。
(2)校考专业。校考专业的专业控制线由高校划定。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即达到校考专业资格线),校考高校可在我省艺术类校考专业资格线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要求。
(3)省际联考戏曲类专业。依据普通高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协调小组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省际联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戏曲类专业录取。
82.艺术类投档有何规则?
答:(1)提前本科批次(单志愿)。包括采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以及戏曲类专业等,按单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时,将填报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院校,由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包括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对专业统考成绩本科上线、文化成绩对应专业类本科上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分科类、不分首选科目从高到低统一排序,依据“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 专业成绩/300×750×50%。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 专业成绩/300×750×30%。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单志愿)投档。包括经批准列入本批次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时,将专业及文化成绩均达到高职(专科)相关专业类分数线、填报了相关高校志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出,由高校依据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规则同本科批次。
83.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相同如何排序?
答: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84.艺术类哪些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答: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招生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85.艺术类考生参加高校校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参加校考的考生,应查询拟报专业与江西省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防止出现未参加相应科类的省统考而导致校考成绩无效的情形。招生专业与江西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由招生高校负责公布,最终招生专业以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86.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不合格可以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吗?
答: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果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但可凭文化成绩参加普通类专业录取。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87.体育类投档有何规则?
答:体育类本科、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对专业、文化分别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88.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专业成绩相同如何排序?
答: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89.为何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答: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选拔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教育部要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90.高职院校为何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答: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更加突出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中注重专业技能的导向。高职院校人才选拔模式有其自身特点,要求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并重,将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同时作为重点进行考核评价,有利于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有利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形成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
91.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哪些途径就读高职院校?
答:一是参加在春季进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二是参加统一高考后,通过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录取。
9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途径有哪些?
答: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途径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是通过报考“三校生”类考试录取高职类本科或专科;二是通过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录取高职类专科;三是参加统一高考录取普通本科或高职(专科)。
93.“三校生”类招生考试科目是什么?
答:我省目前“三校生”类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门公共基础课和计算机1门信息技术技能基础课。
94.高职单招与统一高考招生有何区别?
答:高职单招与统一高考招生都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职单招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都需要进行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通过高职单招录取和通过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考试时间不同。高职单招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二是评价方式不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统一高考招生则主要考查学生的文化素质。三是考试组织不同。高职单招的考试由各招生高校组织实施,统一高考由全省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特别提醒: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参加统一高考资格。
95.什么情况下可以降分录取?
答:普通类(历史/物理科目组),在各批次高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高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投满为止,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专业及文化分数均不得低于已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破格录取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96.新高考录取还会出现退档吗?
答:新高考模式下,依然存在退档风险。主要原因有:(1)高校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可能会在招生章程中设定一定的特殊要求,当投档到高校后,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进行录取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会被退档;(2)考生总分达到了高校录取投档线,但没达到所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且又选择不服从调剂,高校会给予退档处理;(3)身体条件、外语语种、单科成绩、性别等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校将做退档处理。
十、服务保障
97.我省如何保障新高考顺利实施?
答: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保障,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管理方式,建立师资补充机制,完善教师激励机制,确保适应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大力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条件保障措施,确保各类考试招生组织平稳有序。各高等学校创新招生管理模式,完善人才选拔机制,规范招生管理行为。
98.我省如何强化考试安全建设?
答:为确保考试安全,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省教育厅认真落实教育部要求,积极协同省工信厅等部门,督促各标准化考点配置“智能安检门”,严格实行“智能安检门”加人工安检的双安检模式,构建智能安检门全配备、无线电信号(含5G信号)屏蔽全覆盖、手机不得带入考点要求全落实、考务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全达标、降低考点内手机信号频率和限制手机网络自动优化全到位等“五位一体”立体防护网。为避免存放手机拥堵,建议考生赴考时不要携带手机,按考点要求适当提前到达,主动配合安检。
99.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措施还有哪些?
答:除构建“五位一体”立体防护网外,我省将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布制度,强化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保证公正公平。
100.我省网上发布高考信息的官方平台有哪几个?
答:我省目前网上发布高考信息的官方平台有“江西教育网”(jyt.jiangxi.gov.cn)、“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以及“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