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计划是指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是国家支持边远、贫困、名族等地区发展的一项举措,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招生情况,充分考虑实施区域基础教育实际和农村学生特点,完善招生办法,增加考生录取机会。
鼓励高校结合考生申请情况安排分省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有关高校要加强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衔接,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分省招生计划等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高校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
高校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别
录取方式不同
1、地方专项计划:不需要单独报名和递交其它材料,高考成绩下发后,单独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批次,省招办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2、高校专项计划:需要在5月5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里单独报名,并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经过该校专家审核后,于6月13-14日到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视(有的学校不需要笔试和面试),合格后享受该校一定的录取分数照顾。
录取层次不同
1、地方专项计划:只有一本院校(二本院校的一本专业)
2、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必须是一本线以上的学生。
录取批次不同
一般来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前两个专项计划之后录取(有的省份安排在本科一批之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