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论文一稿多投是怎么认定的?
期刊论文的写作是很多作者的噩梦,虽然能够发表期刊论文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但是这过程却是让人觉得煎熬。我们知道,论文是不能出现一稿多投的,而期刊是怎么认定一稿多投的呢?接下来aeic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按照一般的理解,一稿多投就是一篇文章同时投给多个刊物,这也确实是一稿多投最普遍的情况,有的作者时间紧任务重,想提高论文发表的整体效率,就会选择同时投稿多家杂志社,这就是一稿多投,但我们需要注意,不是同时投稿多家也有可能造成一稿多投,比如作者所投刊物还没有超过期刊承诺的审稿时间,作者就改投刊物,这也是一稿多投。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们在使用投稿邮箱投稿时,只要文章到达了接收稿件的邮箱,哪怕作者在编辑没有打开邮件之前及时撤回,也构成一稿多投,所以说时间点很关键,作者投稿前,务必要确认文章已经被拒稿的情况下再改投刊物,不确定的话可以主动联系确认下,一般来说很多刊物都会在投稿须知中明确这个时间节点,比如超过一个月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就是被拒稿了,作者就可以自行处理文章了。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不算一稿多投,比如作者在会议上宣读的文章又投稿给合适的情况,或者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进行二次发表,但这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作者做一个简要说明,在被允许的情况下就不构成一稿多投,关于学术论文出版权的事宜作者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构成“一稿多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相同作者。对于相同作者的认定,包括署名和署名的顺序。鉴于学术文章的署名顺序以作者对论文或者科研成果的贡献而排列,调整署名顺序并且再次投稿发表的行为,应当从学术剽窃的角度对行为人进行处理。因同一篇文章的署名不同,应认定为“剽窃”,不属于“一稿多投”。
(2)同一论文或者这一论文的其它版本。将论文或者论文的主要内容,以及经过文字层面或者文稿类型变换后的同一内容的其他版本、载体格式再次投稿,也属于“一稿多投”。
(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且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仍投给其他刊物。
(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的“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