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或“贷”本身事没有什么意义的,只是纯粹的记账符号,表示会计要素的增加或减少的记账方向。
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借”表示资产的增加与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资产的减少与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这句话是对的。
会计做账中的借、贷作为一种单纯的记账符号,只表明记账的方向,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成为了一种专门的会计术语。
借贷记账法下,所有账户的结构都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借方、贷方反映会计要素数量变化的增减性质则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质的账户,借贷方所登记的内容不同。
在资产类账户中,它的借方记录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资产的减少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与资产类账户正好相反,其贷方记录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借方记录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应在贷方。
成本类账户的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基本相同,账户的借方记录费用成本的增加额,账户的贷方记录费用成本转入抵销收益类账户(减少)的数额,由于借方记录的费用成本的增加额一般都要通过贷方转出,所以账户通常没有余额。如果有余额,也表现为借方余额。
收益类账户的结构则与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基本相同,收入的增加额记入账户的贷方,收入转出(减少额)则应记入账户的借方,由于贷方记录的收入增加额一般要通过借方转出,所以账户通常也没有期末余额。如果有余额,同样也表现为贷方余额。
在途物资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已经发货在路途运送过程中,还没验收入库,发票已经收到,属于票到货未到,发票要入账,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需要在当期认证,所以会计凭收到的发票增加在途物资,借在途物资,应该支付的货款尚未支付,则贷应付账款。
丈夫偷拿妻子的身份证在银行贷款,银行放贷是违规的。银行放贷,在本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就办理手续放贷,严重违反银行发放贷款的规定。
银行放贷,不仅要求本人身份证,严格规定必须本人在场,亲口表达意愿,并要求本人在现场用柜台的摄像头录制视频、语音等,丈夫不能替代的。
违规的,因为贷款必须本人签字本人同意才可以。而丈夫只是作为妻子的配偶无权偷拿妻子的身份证,并且用她的身份证进行银行贷款。而银行作为贷款方,没有认真审核贷款资料,光凭一张身份证就对贷款放行,属于违规贷款。可以向银监会投诉
银行违规了,银行放贷必须本人带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即便是合法夫妻,丈夫拿妻子的身份证也不能贷款给他,贷完款,钱没还完,夫妻离婚了,贷款怎么算,以往这方面的纠纷多了去了,银行的规章制度可都是血的教训换来的,不能给有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丈夫偷拿妻子身份证在银行贷款,银行房放贷是否违规?
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应当这么看! 首先应该弄清楚丈夫拿妻子身份证有没有妻子的授权书!如果没有授权书那么银行房贷就存在问题,是不应该给他丈夫办理银行贷款的!银行房贷存在违规行为。
如果丈夫偷拿了妻子的身份证在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放贷也是属于违规放贷的,因为银行放贷款的话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共同认可之后才可以放款的,如果单方面放款的话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贷款是违规的事不被认可的,是银行是属于违规放贷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民间借贷的问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这些什么是民间借贷的4点内容能够解答你的疑惑。
标签: 什么是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