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税局购买新的增值税普通发 票,实行验旧换新的原则,当然需要查看作废的发 票和已开具发 票的存根联。如果作废发 票丢失,许说明情况,并根据发 票管理办法处以一定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场所。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六)丢失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的其他有关保管专用发票的要求。对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留单位备查。发票是绝对不能私自销毁的,也不能随意扔掉,一般要看发票还有没有发票应该有的利用价值,如果有就应该声明丢失作废,这是发票管理的基本规则,如果没有,就在存根的一页附上说明就可以了。作废发票有必要是当月的发票,假如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法冲掉该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需持回收的原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才干进行红字发票打印,开具的红字发票不予交付受票人,与回收的原发票联一同张贴,作废、红字发票验销时,交税务机关查看。违规作废发票承当的结果:
1、补缴税款2、加收滞纳金3、罚款4、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通常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通常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作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景象,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报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一起具有以下景象: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越出售方开票当月;
2、出售方未抄税而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许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谢请。电子发票已缴税被系统作废怎么办?
1、地税电子发票发生错误开具、发票损毁或打印不成功等情形时,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包括填用票、开具的红字发票、补录票的红冲票)进行作废操作,必须在本月作废.发票在线系统只允许对本月开具的尚未记账的发票做出作废处理.
2、对于作废的发票,请注意保存好对应的纸质发票(包括实际未成功打印输出的空白发票),并在开票期后3个月内到税务机关前台核实后验销.请把纸质发票按左下角的流水号从小到大顺号排列,以便验销,并应将作废发票代码、号码等内容记录在纸质发票上,开票期后3个月内携带作废发票原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作废电子发票验销;逾期未验销作废电子发票,不能继续在线开票. (注:需在下次领购发票前进行作废发票验销)其中开票期后3个月是从作废发票的次月1日开始计算3个月内.
1、酒店的发票应该是餐饮或者住宿发票,如果已经作废,那么在开票系统里能查出来。丢了几联?是否加盖了作废章?如果全部联次都丢了,或者没盖作废章,相对要麻烦一些。
2、到主管税务机关去主动说明情况,登报挂失。然后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办法接受处罚,各地情况不同金额不等。
3、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不针对自然人。经理让你交罚款,属于你们单位内部的处分,税务局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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