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税率定为10%。车辆购置税税率计算,新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 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办法》规定,对已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原因发生退车的以及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车辆购置税的缴纳期限为购车发票开具之日起60天,从第六十一天开始,按照应纳税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加收滞纳金。 《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看到,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应当一次缴清”。另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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