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炒股、最终被监管高额处罚,今年以来,证券从业人员触犯雷区仍时有发生。
据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证监局12月1日对国都证券前员工下发罚单,称员工股票累计成交逾2亿元,亏损约71.5万元,最终罚款10万元。
违规的证券从业人员为赵志军,曾在2015年11月至2023年5月在国都证券中小企业投资银行部、质量控制部、投行管理与质控部工作。根据中证协官网,目前赵志军已不在券商任职。在从业期间,赵志军使用杨某勤在东方财富证券和广发证券开立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买入卖出股票累计成交金额212,573,093.83元,实际亏损715,113.9元。
北京证监局称,赵志军使用“杨某勤”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不过,北京证监局也表示,赵志军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因此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赵志军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近年来,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触犯雷区时有发生。
不久之前,天津证监局对一位名叫王海的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天津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名证券从业人员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证券,合计交易金额70,544,582.21元(约7054.46万元),亏损541,098.63元(约54.11万元)。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证监会天津监管局网站今年6月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证监局对魏方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决定书显示,魏方于2011年6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在民生证券工作,先后担任民生证券天津福安大街营业部(现更名为民生证券天津多伦道营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属于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经查明,魏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魏方借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情况。
今年1月初,北京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书。罚单显示,2006年6月至2020年4月,田建桥先后在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华福证券福建投行部、国开证券投资银行部(上海投行组)工作。在这14年期间,田建桥利用胡某杰在招商证券开立的证券普通账户和证券信用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累计成交金额约7.24亿元,亏损182.74万元(不含待业期间交易和所得金额)。最终被北京证监局处以2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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