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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是指企业在融资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但尚未确认为当期费用的情况。一般来说,未确认融资费用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摊销。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常见的方法包括直线摊销法和加权平均摊销法。
直线摊销法是将未确认融资费用平均分摊到摊销期限内的每个期间,而加权平均摊销法则是根据每个期间的权重来分摊费用。具体计算公式可以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要求来确定。
有关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额的计算公式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额=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实际利率=(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实际利率。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租赁期间的各期分摊。承租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融资成本。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额计入"财务费用"或 "在建工程"科目。 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或 "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第8条和第9条规定了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条件下租赁开始日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企业融资租赁资产超过企业资产总额30%时,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末确认融资费用属于长期应付款备抵科目,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反映是长期应付款应付本金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内容,是融资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瓷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配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是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科目,是一个负债类科目,其在长期应付款的支付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分期确认为利息费用。扩展资料承租人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此法的关键是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的确定。
①租赁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时,应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为现值时的折现率确定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
②租赁资产按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时,应将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
③租赁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入账价值时,不存在未确认融资费用,故无需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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