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需要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这就是所谓的“房产过户”,在办理过户前,需要将手续准备齐全,那么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是一般的过户,需要准备的手续有四种,分别为: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如果房产本身具备一定的特殊性,或者过户的主体比较特殊,那么依据情况还应准备以下手续:
【1】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2】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4】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5】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6】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9】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便是房产过户所需的手续,大家应该依据自己过户的实际情况,事先准备好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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