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知道,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它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合同形式,来看看它都有哪些特征吧。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相对独立性
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2】补充性
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责任财产的补充和效力的补充。
【3】从属性
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
以上就是对担保合同三大特征的介绍,希望该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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