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总是在不断反复,对我们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也让我们的生活不便。如今各地政策管控极其严格,我们跨省旅居,常常会进行隔离,情况不严重的话,一般是居家隔离。但若是我们进行了隔离,没有办法正常工作,那么工资能够正常发吗?
居家隔离工资正常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2款规定: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根据多地发布的政策文件来看,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并且在此期间,企业也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在这段时间内劳动合同到期,可以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不过,若是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也是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而且多数地区,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