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发布保费收入公告,中国平安四家子公司前10月原保险保费收入合计约6873.64亿元,同比增长4.76%。较1-9月原保费收入增速5.2%有所放缓。
具体来看,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保险合同收入为2493.96亿元,同比增长1.5%;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4088.82亿元,同比增长7.1%;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158.66亿元,同比减少6.6%;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132.20亿元,同比增长12.5%。
从单月来看,平安1-9月公布的保费收入为6356.35亿元,即今年10月中国平安获得原保险保费收入为517.29亿元,同比下降0.26%,环比下降12.3%。
此外,已经发布原保费收入其他几家上市险企的十月保费收入同样不容乐观。
中国人寿实现保费收入5979亿元,同比增长4.1%;中国人保实现保费收入5759.18亿元,同比增长7.8%;新华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529.23亿元,同比增长2.6%。横向来看,几家险企的保费收入受十月保费增速拖累,增速均不及1-9月。1-9月,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新华保险原保费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5%、8.19%、3.72%。
短期受多方因素影响,长期有望持续增长
业内推测,各家险企十月保费收入增速放缓主要是由于受到新老产品切换、“报行合一”等因素影响,上市险企寿险业务整体保费承压。
10月中旬,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规范承保管理,不得采取大幅提前收取保费并指定第二年保单生效日的方式进行承保,不得将客户实质为保费的资金存放于其他投资理财类账户,防止出现承保空档,引发合同纠纷,滋生经营风险。”此外,还要求严控“报行合一”,确保实际费用不高于报备费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指出,监管在保险公司“开门红”之际下发通知,旨在进一步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监管延续此前控制保险公司费用的思路,特别是借鉴了车险监管对营销费用‘报行合一’的做法。由监管部门统一控制附加费用可以在一定程度化解单家保险公司无法降低支付给第三方高比例佣金的问题,打破行业的囚徒困境,维护行业利益。”
对于未来上市险企的保费情况,有业内专家预测,根据前10个月的保费走势,预计A股上市险企四季度的保费表现可能会出现缓慢持续增长趋势。
(编辑: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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