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阳光保险(06963.HK)公告,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据此,中国证监会已完成本次H股“全流通”备案。
据公告,参与阳光保险本次H股“全流通”股东共计16家,拟转换为H股的内资股数量合计23.29亿股,对应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0.25%。
(参与阳光保险本次H股“全流通”股东情况)
转换及上市完成前后,阳光保险股份总数不变,均为115.01亿股。转换及上市完成后,该公司内资股占比将从90%降至69.75%,H股占比将从10%提升至30.25%。
今年3月16日,阳光保险对拟参与H股“全流通”计划作出公告。彼时,该集团董事会审议批准,拟将该公司6亿-30亿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内资股)转换为该公司H股。并表示在经过相关批准及备案等所有流程后,这些内资股将可在港股市场上市流通。
阳光保险最新称,根据备案通知书,若该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本次H股“全流通”转换及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所谓“全流通”,是指H股公司的境内未上市股份(包括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未上市内资股、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未上市内资股以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这一改革,主要针对H股上市模式下,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或将面临内资股无法在香港市场流通,从而造成“内资外资股东同股不同利”的问题。H股“全流通”于2017年年底启动试点,2019年11月全面推开。
监管部门曾表示,H股“全流通”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中金公司研报曾分析,H股“全流通”后,可以支持港股市场规模扩大,提高市场流动性。同时,H股全流通之后公司不同股东的权利才真正地一致,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进行资本运作、股权激励等强化股东回报的措施。不过,H股未流通股份在全流通后,可能会增加一定的股份减持压力,但考虑到全流通推进及股东的实际减持可能是逐步的、缓慢的,中长期对股价的影响较小。
“我们考察了已有的几个H股全流通的案例,除了全流通公告日附近可能有短暂的股价波动之外,全流通这一单一因素对股价并未造成持续的影响,股价的中长期走势可能还是更多与公司基本面等因素有关。”中金研报曾称。
阳光保险于2022年12月9日登陆港交所,本次IPO发行11.50亿股H股,募资约67.05亿港元,用于强化资本基础以支持业务持续增长。截至11月14日,阳光保险最新收盘价为4.13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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