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住房公积金同住房保障、住房租赁等政策协同联动,创新建立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新机制新模式,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那么成都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申请条件有哪些?
成都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申请条件有哪些?
按月直付房租是指租住试点项目住房的缴存人,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服务协议,授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申请条件有以下三点:
【1】本市无房: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
【2】缴满3个月:缴存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合同已备案:租赁本市按月直付房租试点项目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满足以上条件,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或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签订《服务协议》,在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在每月约定提取日期前,缴存人应关注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若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应付租金的,应及时向运营企业支付差额部分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