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 2 售的部分,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26 日(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及 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 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 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 账 户持有人名称 ” 、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1 日 日终为准。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 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 ”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2 月 30 日( T 2 日)日终有 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 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 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 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 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5,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包销基数为 65,500.00 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 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9,650.00 万元。当实 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3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 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 择机重启发行。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 换 公司债券 及可交换公司债券 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合并 计算 。 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 “ 账户持有人名称 ” 相同且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7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 、本次发行人民币 65,5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6,550,000 张,按面值发行。
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25 日, T - 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 本 469,457,706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 转债上限总额约 6,549,873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81% 。本次可 转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3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 “ 麦米转债 ” ,债券代码为 “12 8089 ” 。
4 、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麦米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25 日,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麦格米特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3952 元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 / 张的比例转换成张数,每 1 张为 一个申购 单位。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082851” ,配售简称为 “ 麦米配债 ” 。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 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 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的网上申购。
5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5,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包销基数为 65,500.00 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 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9,65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 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并及时向证监 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 时向证 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 为 “072851” ,申购简称为 “ 麦米发债 ” 。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 10 张( 1,000 元), 5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 为 1 万张( 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7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 ( T - 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8 、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原股东 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 ( T 日)。
9 、本次发行的麦米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 麦米转债 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10 、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1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 麦米转债 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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