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出了些变故,急需用钱,东拼西凑还是差好几万块钱,这个时候他突然想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有小十万块钱,因为他没用公积金贷款买过房子,因此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就一直这么慢慢积攒着没动过。于是他就想说,我这个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可不可以取出来应急呢?虽说我没买房,但毕竟怎么说这里边的钱都是属于我的,应该能给取出来吧?
相信日常生活当中很多朋友都会有这样的想法。觉得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有余额,反正早晚这笔钱都是自己的,属于个人财产,就想着在缺钱时能够把这笔钱提取出来应急。那么这么做究竟可不可以呢?
公积金确实是可以从账户中提取出来的,但是是有前提条件的,公积金账户可不像你的银行卡账户,只要里面有钱,随时随地都可以去银行取钱。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公积金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够提取。
首先就是当你购买自住房,或者进行房屋装修的时候。第二就是离休或者退休以后。第三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第四是出境定居。第五种情况是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你租房子,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所以大家看到了吧?除非是发生上述六种情况,否则无论你有什么样的困难,多么需要用钱,公积金是提不出来的,毕竟住房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并不能把它当作普通存款来对待。如果谁都说自己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缺钱,申请提取公积金,那么就失去它存在的初心和意义了。
不过如果是依据刚才的第二、第三、第四种情况提取公积金的话,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出境定居的话,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应当把住房公积金账户给注销掉。
看到这可能有朋友要问了,假如有的人还没等提取住房公积金就不幸离世了,那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该怎么办?是不是就白瞎了呢?放心,绝对不会白瞎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果更不幸的是,这个根本就没有继承人也没有无受遗赠人的,那么这笔钱就将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当中。最后再总结一下,住房公积金的确可以提取,但并不是说只要你缺钱,想取就能取的,既然叫作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是跟买房有关的。除了今天咱们提到的这六种情况发生,否则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取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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