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份保险,给自己的生活多一点保障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可是,对于保险保障的项目,你是选择完全听信业务员的介绍,还是自己硬着头皮研究一下厚厚的保险合同?
洛阳新安县王女士向《直通1041栏目》反映:2017年,她购买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两份保险——满堂红和状元红。业务员丁某向她介绍说,这两份保险都是每年各交一万块钱,交满十年可以连本带利取出来。
不仅如此,业务员还说,王女士在购买这两份保险的同时,还能直接从保险公司领取4800元的佣金和2800元的底薪。这就让人有点儿看不懂了:难道佣金和底薪不应该是给业务员丁某的吗?怎么会是给王女士呢?关于这个事情,我们在一会再给大家详细交代。
总之,王女士当时觉着挺好,就给自己买了一份满堂红,给孩子买了一份状元红。可是交了三年6万块钱的保费之后,她听别人说,这种保险十年后根本取不出来钱!
王女士说,后来自己到保险公司的营业厅询问,才最终确认这个钱取不出来。王女士把通话录音做为证据提交给了太平洋人寿新安县公司,要求退掉自己购买的两份保险。接到王女士反映的情况,新安县公司委托一位叫吕琳的负责人与王女士协商解决,但是对方提出的条件让王女士无法接受:太平洋人寿表示可以给王女士退款,但是6万块钱只退4万。王女士当然不同意,只愿意让保险公司扣掉自己当初拿到的佣金。双方谈不拢,保险公司便拒绝再和王女士沟通。
在王女士的坚持下,庞经理同意再认真听一下通话录音。那么,这段作为证据的通话录音中,丁某和另外一名业务员到底有没有提到具体的保险名称呢?
我们也再来回顾一下这段录音(截取):
那么,在保险合同纠纷中,业务员的承诺与合同条款不一致,录音能不能做为证据,它的法律效力又有多少呢?
《直通1041》栏目组法律顾问张少春律师表示,录音清晰、完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保险合同条款繁多,而且有相当多的专业术语,在外行人眼中,看保险合同无异于研究“天书”。即使是律师也普遍认为,保险合同是所有合同中最难“啃”的。所以,签保险合同时,很多人不认真去看,是比较常见的现象。
尽管如此,张律师还是提醒大家,至少要看一下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完全听信业务员的介绍,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取证很麻烦。现在,纠纷已经发生,王女士不得不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维权,而因此对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最终,这件事情在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太平洋人寿郑州运营中心以及河南交通广播的多方督促和协调下,太平洋人寿豫西南分公司很快给出了处理结果:太平洋人寿退还了王女士已经交纳的6万元保费,同时也扣除了王女士购买保险时拿到的7600元的佣金和底薪。王女士承认自己也有一定过失,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那么,在开篇时我们提到,王女士拿到的佣金和底薪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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