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上,余洋洋突然发现,团购环球度假区漫游卡的大团长陈琪失联了。
当天上午,陈琪还在微信群跟大家再三保证,环球官方向她承诺晚上10点之前一定会开卡,不会耽误大家周末去环球度假区游玩。但从当天傍晚开始,陈琪突然杳无音信,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直到有人发现,她主动去派出所报案,大家才意识到,所谓的“环球度假区折扣漫游卡”团购,其实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我是5月份跟团的,那时候环球度假区官方的夏秋漫游卡还没上线,邻居和陈琪是朋友,说陈琪很靠谱,认识环球官方渠道能拿到半价票。因为是邻居推荐,我没有怀疑,直接买了两张。”余洋洋告诉《中国企业家》。
刚开始,陈琪承诺余洋洋7月24日开卡,后来又以官方开卡量太大为由,推迟到7月25日~27日,但27日一整天过去了,群里仍然没有一个人成功开卡。陈琪又担保7月28日晚上一定开卡,否则全额给大家退款。“但28日晚上就听说她去报警了,因为她的上家卷钱跑路了,我们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被骗的不止陈琪的团。7月28日晚开始,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上陆续有团长表示自己被一个叫詹某某的人骗了,对方自称是与环球有合作的渠道商,能够以低于600元的价格预售环球漫游卡。由于许多团长曾经与詹某某有过合作,从詹某某手里成功买过大量环球特价单日票,所以陆续从詹某某手里囤了大量漫游卡,并以官方正式售价的5~8折开团售卖。
《中国企业家》在各平台的不完全统计,此次环球漫游卡事件至少波及上千人,涉及金额可能达千万余元。一些团长得知被骗后,选择自己筹钱垫资,先把钱退给团员,而少部分团长则拒不退款,企图等钱款追回再退款。
得知被骗后,余洋洋立刻前往家附近的派出所报案。“我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遇到不少同样被骗的人来报警,后来听说北京几乎每个派出所都接到了类似警情。”余洋洋说。7月29日下午,《中国企业家》就该问题致电九棵树派出所,接线民警表示:“的确有不少人被骗,我们已经向上反映情况,案件正在侦办中。”
该事件中部分团长使用的团购工具快团团也对《中国企业家》表示:“快团团接到相关反馈后非常重视,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同时将情况报告警方。目前,有关团长已在处理相关订单事宜,后续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及时跟进处置。”
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犯罪嫌疑人已落网,但还有一系列问题仍需讨论:与消费者产生直接交易的团长需要负怎样的责任?团长是否需要先垫资退款?环球度假区是否有监管不当的责任?交易中使用的团购工具,是否需要为此次**事件负相应的责任?
还原“杀猪盘”
根据《中国企业家》采访得到的信息,这起**是一起典型的“杀猪盘”事件。所谓的“杀猪盘”,是指**分子利用网络交友,诱导受害人投资赌博的电信**方式。
7月29日凌晨,有被骗的团长在团购群里称,“我被一个叫詹某某(化名可达鸭)的人骗走了200多万元。他自称是旅行社的,跟环球有合作,可以下特价票,所以我从他手里囤了几千张(环球度假区)单日门票,并于3月至7月前后陆续购买了三批半年卡。之前单日的特价票下票一直都很正常,但最近这几天由于下半年卡的期限到了,他迟迟不出卡,我感觉问题有点严重,于是报警,现警方已受理,定为**案。”
这位团长表示,报案后才得知被骗的人有几千人之多,涉案金额可能有上千万元。“而且也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特价票,詹某某提供的单日门票,全是正价票充当特价票,以此吸引更多的人来购买。而且所谓的半年卡也是收了钱再购买正价单日门票充当特价半年卡。”
团长小丫也告诉《中国企业家》,她虽然没有直接和詹某某对接,但是自己的上家也是从詹某某手里拿票。“我大概团了600多张折扣年卡,200多张折扣单日票,单日票都团成功了,所以我一直很信任这个渠道。”小丫说,“没想到单日票是詹某某自己掏钱购买的正价票,就是为了把‘猪’养肥再杀。我损失了60多万元,我的上家拒不退款,所以我只能自己贴钱给团员们退款。”
据《中国企业家》了解,与詹某某直接对接的一级团长们,大部分都曾在詹某某手中成功买到过环球度假区特价单日票,所以对其自称“有环球度假区内部渠道”深信不疑。而一级团长们又利用自己在社交圈中的信誉,吸引了不少身边的朋友做分销团长,完成熟人圈层的逐级裂变。
以团长陈琪为例,詹某某和陈琪之间隔着2个上级,陈琪下面有39个帮她分销的小团长,这些小团长少则卖出两三万元,多则卖出了60多万元。陈琪朋友圈的自我介绍是“美国MDRT顶尖会员、清华大学理财规划师”,她另一个身份则是太平人寿保险的业务经理,种种人设加持,让陈琪的客户、朋友、邻居对她极其信任,这批人也成为陈琪最早的一批分销团长和团员。经过不断裂变,陈琪的团购吸引了大量通过朋友介绍而来的消费者。
据悉,北京环球度假区官方的夏秋漫游卡于7月3日发售,分为悠享、尊享、臻享三个档次,**票价格分别为1350元、1850元和2450元。詹某某所售的折扣环球漫游卡,权益与尊享类似,詹某某卖给下级代理的成本价低于600元一张,下级团长们则先后以800~1600元的团购价格卖给自己的分销小团长和团员。
有受骗消费者对《中国企业家》表示,由于自己早些年做过导游,带团拿到的景区票折扣都是5~8折,大团能够拿到的折扣可能更低,所以觉得大渠道能够拿到环球这么低的折扣也是有可能的,就一口气买了五张,还介绍了自己不少朋友一起买。
但环球内部知情人士向《中国企业家》透露,环球体系里最牛的分销渠道,也只能拿到官网9.2折的票。至于免费的员工票更是数量极少,连6.5折的优惠券码也是有限的,所以詹某某基本不可能拿到如此大量的超低折扣票,此次事件或许从一开始便是詹某某精心策划的“杀猪盘”。
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克枫告诉《中国企业家》:“此次事件是一次典型的网络**,虚设标的骗取财产。通过购买正价票,然后以特价方式,低价出售骗取信任,以此吸引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前期投入少量资金骗取部分网民信任,制造出替消费者省钱的假象,让其产生错误认知,吸引大量资金投入,即‘养猪’,后期卷款跑路,实现‘杀猪’,整个事件中,只有极少量最早进入‘杀猪盘’中的消费者未被收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案中**数额高达千万元人民币,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滋生骗局的团购
目前詹某某已经落网,但侦破案件、追回欠款仍需时间。在等待破案的期间,詹某某的下级们以及层层分销的小团长是否需要先垫付钱款,赔偿消费者损失?被骗的团长们是受害者的角色还是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这些是当前团购群里争议最多的问题。
《中国企业家》了解到,一些团长在得知自己被骗后,主动筹款垫付资金,逐个给自己的团员退款,一些大团长甚至要退上百万元。“把钱退给大家后,这起**就变成我和我上家何某以及詹某某之间的事,我会配合警方流程,并且准备材料起诉追回我的损失。”小丫说。
然而,也有团长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拒不退款。余洋洋对《中国企业家》说,自己跟的团长陈琪,在开团的三个月期间一直声称自己是和官方合作,从官方手中拿到的折扣票,而其他的团长都提前说明是从渠道拿票。“一直到28号晚上,她才让别人帮忙转达,说自己被骗了。”余洋洋愤然说道。
更让余洋洋气愤的是,陈琪不仅拒不退款,而且疑似有转移财产的行径,等团员们找到陈琪时,陈琪表示她的银行卡只剩3万元。
据《中国企业家》统计,陈琪在快团团上一共开了两个团,总计团出1048张环球漫游卡,价格从1000~1549元不等,这其中不包含私下给陈琪转账购买的订单,陈琪称,她一共被上家骗走了294万元。
《中国企业家》联系到陈琪,她表示:“承诺给我开卡的人跑了,我跟大家一样也是受害者,但我会对大家负责任,7月29日开始按照购买顺序给大家退费。”但7月29日,陈琪又以“银行卡被冻结”的借口推诿。截至发稿,仍有部分团员未收到陈琪的退款,也联系不上陈琪。
据了解,陈琪下面还有39个帮她分销的小团长,分销的途径包括快团团、闲鱼、微信群等,每卖出一张卡提成199元,余洋洋在派出所做笔录时,遇到了好几个陈琪的分销,其中最多的卖出了60多万元。
“团长”是一种新兴的消费角色,在上海疫情期间,团长在保障生活物资方面发挥了极大作用,但团长也承担了许多责任,因此也时常导致纠纷。
姚克枫律师认为,此次事件中团长从事的是有偿居间行为,或者从中赚取相应的利润,或者说这些团长本身就是商品的分销商,此时根据团长恶意程度的不同,团长角色发生转变,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不同。
“如果团长明知是实施合同**行为,而为**者提供帮助的,是属于合同**罪中的同案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团长对**事实并不知情,则无需承担由**产生的刑事责任,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姚克枫表示。
团购工具是否有责任
经了解,这次环球漫游卡**事件中,团长们的团购交易渠道主要是快团团、闲鱼、微信一对一转账和支付宝转账。
在得知被骗后,余洋洋除了报警,还第一时间上快团团申请了退款。但退款却迟迟没有动静,陈琪的分销团长告诉余洋洋,快团团上的退款申请都需要陈琪亲自处理,钱早已被陈琪提现,所以很难通过平台退回。
余洋洋又找到快团团客服,客服表示付款后钱是直接到团长的快团团账户中,平台没有担保交易,客服无权操作退款,需要等待团长确认操作,同时客服还建议余洋洋最好只购买自己认识的人发起的团购。余洋洋认为,自己的交易行为发生在快团团上,快团团没有审核过团长的资质和团品的真实性,需要对这笔交易负责。但也有人认为,快团团只是一个为双方提供便捷的工具,不参与交易,团长和团员之间产生的纠纷需要自行协调解决。
快团团是拼多多在2020年推出的一款团购工具,以微信小程序的形式上线,能够帮助团长快速发布团购、线上统计订单与收款。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从武汉席卷到全国,不少居民隔离在家,采购生活刚需物资成了难题。快团团的作用就是协助各地商家收集社区居民物资需求、完成在线下单。具体来说,就是商家可以通过快团团上线商品团购页面,并由社区消费者发起团购,达到人数条件后,由商家按照当地防疫要求无接触配送至社区门口。不过,彼时的快团团尚未大范围“出圈”。
今年3月,上海疫情暴发,团长们发挥了巨大作用,帮助团长征集订单、处理订单、收付款、跟踪物流配送的正是以快团团为主的团购工具。根据Shanghai WOW平台发布的《上海团长白皮书》,近78万人有做团长的经验,其中60.6%选择使用快团团发起社区团购。
快团团也因此迎来快速增长。据国金证券研报,微信生态中,快团团小程序3月DAU(日活跃用户数量)同比增速达到448%,需求持续旺盛,快团团打开次数增速明显高于DAU增速。
但快团团也有一些无法忽视的缺陷,例如,快团团的审核机制还不够完善,在货源鉴别、售后上也存在问题。
《中国企业家》尝试使用快团团开团,但从登陆到发布团购,没有一个步骤要求团长上传身份证明或者资质证明。但在卖出商品、提现金额时,会要求团长进行实名认证。在发布团购商品上,也没有出现对商品的审核流程,仅在上方提示栏中滚动“禁止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医用防护服等医疗产品,违禁者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这些缺陷导致很多消费者在不了解商家身份和团长资质的情况下,很容易上当受骗。
快团团客服对《中国企业家》表示,快团团只是一个快速发布商品的小程序工具,目前没有对团长的信誉审核,售后也需要跟团长处理。快团团主要服务于社群团购,一般是需要相互熟悉的人分享链接参与跟团的。
但姚克枫律师认为,按法律定性,快团团依旧属于电商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姚克枫表示,互联网平台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等安全负有保护义务,也就是说,网络平台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如果其提供的是非法服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互联网平台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必要时,互联网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姚克枫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知道平台内的广告发布者可能会发布虚假信息或发生‘杀猪盘’类**案件,其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对资质资格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种情况下,平台经营者要承担连带责任或相应的责任。”
此外,从今年4月份起,就陆续有消费者向北京环球度假区反映市面上售卖折扣漫游卡一事,但官方对此事一直未发正式公告。姚克枫律师认为,北京环球度假区在此事中没有任何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但其有社会责任,应该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尽到社会上的义务。
(文中余洋洋、陈琪、小丫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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