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6】22号的规定,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交纳增值税时,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值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差价/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