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6 05:41:03
问答
当总分公司进行独立核算时,若它们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应按照正常的经营流程进行账务处理。因此,总公司在收到分公司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直接将其用于抵扣。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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