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招待送礼,
借记管理费用-招待费,
贷记银行存款。
对于员工福利: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记银行存款。
若用于个人未来消费,
则需记录预付账款,
同时贷记银行存款。
值得注意的是,所得税前扣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需要提供实际消费的小票或相关记录以进行抵减。
所有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或管理的合理必要支出,均可凭有效发票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
在购卡环节取得的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购买预付卡环节取得的“不征税”发票,可以证实企业真实发生的购买行为,应该在实际处置预付卡时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税前扣除。
1. 将购卡赠送给客户,以维护客户关系。企业购买预付卡并将其作为交际应酬费赠送给客户,这属于企业所得税概念中的业务招待费范畴,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2. 将购卡作为促销方式赠送给客户。企业购买预付卡,并在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此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销售费用税前扣除。
3. 将购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企业购买预付卡并将其作为节日福利等发放给员工,这属于集体福利的性质,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4. 购卡自己消费。有的企业为了方便业务,购买预付卡自己使用,这应根据其实际用途按照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税前扣除。但此种情况在购卡环节不能凭借发票税前扣除,而应在实际消费环节凭借相关单据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