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计量,
企业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入账金额。
注意:
第一,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第二,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2.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