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筹建过程中,所有相关的开办费用均通过“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进行核算。
当这些费用发生时,它们会被记入借方,这同时也意味着企业的货币资金会相应减少,从而资产总额也会随之减少,这部分减少的资产则被计入贷方。
具体到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支出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记录一笔借方分录,内容为:“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表示开办费的增加。
接着,对应地记录一笔贷方分录,内容为:“贷:库存现金等科目”,表示用于支付这些开办费的资金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