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自产水泥用于在建工程的账务时,首先需要做的是记录相关的财务活动。具体来说,当企业使用自产的水泥来建设固定资产时,
会计分录应如下所示:
- 借方:在建工程—某某固定资产 - 贷方:库存商品—水泥
这意味着将自产水泥的成本从库存商品账户转移到在建工程账户中,反映了资产正在建设过程中的价值增加。
接下来,当所建设的工程完成并正式转为固定资产后,需要进行另一笔会计分录以反映这一变化:
- 借方:固定资产—某某固定资产 - 贷方:在建工程—某某固定资产
这表示原先计入在建工程中的成本现在被转移到了固定资产账户下,标志着该工程项目已经完工并且可以开始产生经济效益。通过这样的处理方式,企业能够清晰地追踪其资产状态的变化过程,并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