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的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总公司需要将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进行汇总计算,并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相应栏次。
第二步,根据税法要求,分公司的分摊比例应按照上年度各分公司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来计算。
第三步,在预缴申报时,总公司除了需要报送《预缴申报表主表》和《分配表》外,还应报送总公司本季度财务报表和分公司财务报表。
第四步,总公司在预缴申报完成后,要取得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分配表》,并将复印件分别交给各个分公司。
分公司的操作步骤如下:
1、分公司根据甲公司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预缴申报表主表》,并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做预缴申报。注意:分公司只需要填写第30行、第32行、第33行三行。
2、分公司将取得的加盖甲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分配表》复印件,随同分公司的《预缴申报表主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