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照该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来说,需要将这部分价值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此外,如果购买过程中产生了相关交易费用,则这些费用应当被记录在“投资收益”科目下。对于那些已经宣布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部分,则需要将其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中。最后,根据实际支付的总金额来贷记相应的银行账户等。对于持有期间内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其后续的价值变动也需遵循上述原则进行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期间内所获得的任何利息收入或是股息分红都应当作为投资收益的一部分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