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通常采用按月计提的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特别规定,否则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遵循以下标准:
(一)对于房屋和建筑物,其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以及其他生产设备,其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物品,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四)除飞机、火车、轮船之外的其他运输工具,其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五)电子设备,其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