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的使用说明清晰指出: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企业从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具有特定或专项用途的资金。
当企业收到政府的拨款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 借方:银行存款等账户; - 贷方:专项应付款。
随后,若企业将这笔政府拨款用于工程项目的建设,则需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 借方:在建工程等相关科目; -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对应项目。
待工程项目竣工后,对于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企业应执行以下会计操作: - 借方:专项应付款; - 贷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