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企业进项税票时,如果决定暂时不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将这部分未抵扣的金额记录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中。等到企业实际进行勾选认证后,再将这部分待认证的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当企业收到进项税票但暂时不想抵扣时,
会计分录为: - 借:原材料等,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 贷:应付账款等。
这意味着,企业先将这些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同时减少相应的应付账款。
随后,在实际进行勾选认证时,会计分录变为: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通过这一步骤,企业将之前记录在“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中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完成进项税额的正式确认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