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的盘盈,
在企业进行财产清查时,若发现存货数量多于账面记录,则需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上所列示的金额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借记:库存商品,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这种盘盈通常是由于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误差导致的,属于正常范围内的损失。因此,这些额外的存货可以作为管理费用的一部分被冲减。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后,会计分录调整为: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记:管理费用,
二、存货的盘亏,
当企业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存货少于账面记录时,需要依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来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记:库存商品,
对于盘亏的具体原因,应当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定额内的损耗或是日常操作中的小错误造成的损失(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可将其计入管理费用。此时,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记:管理费用,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如果是因为员工个人疏忽导致的损失,则应向责任人追偿。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是:
借记:其他应收款,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最后,对于那些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则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记账:
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