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租金涉及企业将包装物有偿地租给客户使用,客户需每月或其他约定时期支付租金。而包装物押金则是在交易完成后,客户退还包装物时,企业应退回的款项,与实际业务无关。
1. 包装物租金:
作为价外费用,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需将包装物的租金换算为不含税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同时,包装物租金也应作为所得税中的应税收入予以考虑。
2. 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对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啤酒、黄酒除外)的处理是一致的。具体如下:
单独记账的押金,如果1年内未逾期且已收回,则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征税;
除啤酒和黄酒外的其它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