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通常遵循的原则是“票到入账”,即只有当收到发票后才能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货物已经收到但发票尚未到达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企业需要采取一定的会计处理措施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例如,当企业在上个月收到了货物但直到本月才收到相关的增值税发票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分录:
首先,在上个月收到货物时,由于缺乏正式的发票支持,企业需要暂时估计入库成本,并做出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接下来,当本月收到发票后,为了纠正之前的错误估计,需要使用红字冲销之前的分录,并重新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具体的操作步骤为: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