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能够顺利报销和抵扣,请注意以下事项:购票信息单本身并不能作为有效的报销凭证。若需进行报销,请在购买车票后的30天内通过自动售票机打印出正式的报销凭证,该凭证与实际的车票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2019年第39号公告,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中明确指出:
六、对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税人购进的相关费用允许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一)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进项税额的确定将依照以下规定执行:
1. 当收到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其进项税额即为发票上所标明的金额;
2. 若持有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则按照特定公式计算得出的数值来确定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燃油附加费)÷(1 9%)×9%。
3. 如果持有的是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则同样需要使用一个计算公式来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9%)×9%。
4. 对于公路、水路等其他类型的客票而言,也有一个相应的公式用于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