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季度销售额未达到30万时,日常会计处理应遵循常规流程。
2、在季度结束时,需要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方: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或政府补助;
3、根据政策规定,若企业享受免增值税优惠,则其收入应直接以价税合计金额确认。
4、鉴于今年疫情的特殊背景,增值税税率从3%下调至1%。在实际申报过程中,与票据显示的差额(即2%)无需进行额外的账务处理,只需按照实际收到的票据情况入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