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双方的协议是一致的。然而,当出现折扣或其他业务差异时,情况会有所不同。
1、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给予购买方价格方面的优惠。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销售方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2、现金折扣是销售方为了鼓励购买方及时还款而给予购买方的折扣优待。这种折扣通常发生在销货后,因此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一般记账时做财务费用处理。
3、销售折让是指在销售后,由于质量等问题,销货方给予购买方未予退货的价格折让。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只需开具红字发票,也可以冲减销售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