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盈不用的。盘亏现在也不用,资料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时,只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无需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自行保存以备后续查询。
第二条规定,企业必须完整保存与资产损失相关的所有资料,确保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所规定的要求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各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