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得稳岗补贴时,这种补贴被归类为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如果该补贴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来说,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记入“其他收益”科目;而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则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在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处理此类补贴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企业在收到稳岗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并将贷方金额直接记入“其他收益”科目。
2、另一种做法是,企业在收到稳岗补贴时,同样借记银行存款账户,但将贷方金额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3、还有一种方式是,企业在收到稳岗补贴时,选择直接冲减之前因失业保险等产生的相应费用,如管理费用等科目。
综上所述,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企业在接收政府补助时,最理想的处理是将之记入“其他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