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3%,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则是3%。
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按照1%的税率开具发票。这一政策的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的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此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这一优惠政策延期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