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起征点的地税申报和缴纳,
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主表中,对于未达到起征点的销售额,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中。同时,销项税额应记录在第21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起征点,也被称为“征税起点”或“起税点”,是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标准。根据这一规定,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低收入者可以免除纳税义务;而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则需要对其全部课税对象进行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