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单位,当发生税控设备支出时,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记录费用时需要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同时,贷方则对应银行存款等相关账户。
若该笔费用符合全额抵扣增值税的条件,那么在申报期间内,应将其作为减免税额处理。
此时,借方调整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
而贷方则相应地更改为管理费用科目。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处理流程略有不同。
同样地,小规模纳税人在购买税控设备后,也会将相关成本计入管理费用中。
具体操作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并贷记银行存款等资金流出类科目。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不到像一般纳税人那样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因此,即使存在可以全额抵扣的情况,小规模纳税人仍按照常规做法进行账务处理。
即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