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5 19:41:04
问答
对于返聘人员的工资,企业在
会计核算中可以将其作为职工薪酬进行处理。然而,在税收管理方面,对于税前可扣除工资的处理则更加关注劳动关系的存在性。如果返聘人员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所提供的将被视作劳务服务,其相关支出不能计入税法上所说的工资薪金范畴内。在这种情况下,劳务提供者需要开具相应的劳务发票,而公司则需凭借这些发票来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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