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物业公司出租其拥有的房产,并且这项业务是公司经营范围的一部分时,这些租金收入应当被记录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具体的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房产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
然而,如果物业公司并不拥有房产,而是作为中介代为收取租金或提供管理服务,那么会计处理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收入和费用的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服务费收入 其他应付款—代收租赁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清晰地区分物业公司的不同业务模式及其相应的财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