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固定资产的清理过程中,无论是报废还是出售,都需要遵循一定的
会计分录规则。首先,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时,需要将其转入清理账户:
一、借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和“累计
折旧”,贷方则对应“固定资产”。
接下来,如果在清理过程中产生了相关费用,则需要做如下分录:
二、借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贷方记录“银行存款”。
随后,对于从处置固定资产中获得的收入,应进行以下记账操作:
三、借方记录“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贷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及“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
最后,根据清理过程产生的净损益情况,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1. 如果清理后有净
收益,则借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贷方记录“营业外收入”。 2. 反之,若存在净损失,则借方记录“营业外支出”,贷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